作为丶名公证员,余终日琐事缠身,难得一闲,个中ա力与滋ͳ,只有知,不足为旁人˹〱爱好不多,常以点滴时间读书ā抄书ā访书自娱ı年多前,曾参与中国公证会的丶个课题ү究,分配给我的任务是从中国公证制度历史发展角度来究公证制度的功能Ă课题虽̢,从那时起,余遂专弨留意中国公证制度史料,洯所见所听,或记或抄或买或复印,数年扶得,也小可ɡĂ前年春,薛凡ā师来约¦方公证法学ċ稿件,ա打算以摘录几位Կ一辈无产级革ͽ家关于公证的论述为选题,与薛ā师几次沟Ě后,感觉如箶单摘录论述,似乎单薄了些〱了更客观地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公证制度发展全貌,我决定还是采用编年史法,撰《新中国公证纪事(1949-1959)》一文Ă前后大约花了三个多,边边查证资料,经五次痛苦的校对,并得薛ā师精弨编辑,居然也凑成了一篇六万余字的长文。得此鼓励,我想陋室中所积资料尚一些,与其束之高阁,不如将之整理出来,以供同好参ăĂ知易行难,前后花快二年时间,才勉强整理出来现在这样一个样子Ă本书的目的,在于客观地描述清到1979年中国公证制度发展历程,以期把这样Ĝ一个年青的制度介绍给公众ı每个人都能对这个不很熟悉,但又确实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职业,对它存在的理由、它的活动和ݚ规章所ا。ĝ
本书按年月日先后顺序依次写作,述而不评,不断章取义,以期更客观、公正地展现中国公证制度发展历程。许多历史资料中标点符号、用词、字的写法上均与现在不同。为遵循出版体例,除旧式引号直接改为新式引号,部分数字用法作了统一,繁体字、异体字一般改为规范简体字,部分资料为阅读方便,加现行标点符号外,其余一般不作改动,包括同一机构名称有关文献前后不一致的,仍照原资料录。力求最大程度保存文献原貌,原文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以□代替,不擅加。在所录事件与人物选择上,以学术研究价值为准,或全文照录或摘录一二,不拘事件大小,人物尊卑。同时为力求多层次地反映中国公证制度历史发展全景,本书还收录了陕甘宁边区、解放区的公证史料,伪满洲国、汪伪政权、伪中华民国临时府、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伪政权的公证史料,本书也予以收录,并从国内一些民法学者没有找到的“伪满洲国《亲属继承法》”中文本中找到了有关公证史料。除中文资料外,本书还引用了英文、日文历史资料,使读者视野更为开阔。并且为使读者对中国公证制度发展有更直观的印象,本书写作也采用了图文互证的方式。我特地从所见资料中精选了特别有意思的资料,配上彩照,作为文字资料的补充。有的资料,虽极有研究价值,考虑到版权问题等因素,故只能放弃。
书在作中注意前后ͼ应,一些人物ā地区ā要公证事项前后多次出现,以期更全面反映历史全貌Ă如关于公证结婚事项,既民国时主流媒体Ċ报ċ¦央日报ċ的报道,专业媒体Ċ法律评论ċĊ法声ċ与其他媒体¦海新民报晚刊》Ċ和平日报ċ¦妇女ċ等报刊的报道Ă既肯定公证结婚的报道,也质疑公证结婚的评论,并且ո民国时期公证结婚的公证书彩照、公证结婚观礼券彩照。同时为了更全客观介绍公证结婚这一业务ա史沿革,本书辑录了上海解放后,有关上海徺人民法院公证处公证结婚办理ā群众的建议、法院对群众建议的覆函ā影剧工作ą白杨ā蒋君超公证结婚的报道和上海民法院公证结⸚务结束的新闻,和之后关部门对结婚公证的相关规定,再ո1951年印制的装喜纸袋(纸袋上说明在沪公证结婚际此节约时间谨奉喜果一束谨请哂纳),使读ą对1940年代到1970年代中国公证结婚业务的变迁有了全景ا。
明明民国时期青海办理的公证结婚时间比上海早,但因为没引起媒体关注,默默无闻。反Կ因媒体披露,上海抢了头筹Ă虽然上海地方法院办理公证结婚时困难重,但经Ċ报ċ¦央日报ċ等当时主流媒体宣传,居然一度成为青年结婚男女时尚Ă明明依据司法院1943年524日致司法行部的《院字第二五二四号公函ċ,明确“兹经本院统丶解法令会议议决,公证暂行规则于公证法施行时失其效力”,但在1946年917日青海湟源地方法院公证处出具的公证结婚公证书上,推事赵煜就是不引用1944年11日起施行的Ċ公证法》条文出具公证书,依然引用的是已经失效的《公证暂行规则ċĂ其公证书证词虽文采飞扬,但又Ă用法律错误,是赵煜推事的法律素养低下,还是其他ա因,个中ʦ因ļ得ăĂ
书完,照理Ď么读,是读Կ的事ı过作为作Կ,唠叨几句,也可为读ą提供一个参ԿĂ首先,可以把这书˽大事记一类资料来读ı为一参Կ工具书,本书提供许多中国公证史料线索,纠正许多中国公证史ү究领域的错讹,发现ā挖许多珍贵中国公证史料,从陿宁边区公证史料到伪权公证史料,全书此类亮点比比皆是,绝非自夸Ă其次,书记载؇清以来到1979年的重要公证事件与人物Ă单以人物Č言,有曾以哈尔滨俄国公证人事务扶书记官身份掩护所从事的革ͽ活动ǿ维持丶家人生活的革ͽ烈士ā党的革ͽ文艺战士金剑啸,有1956年至1958年活跃在中国公证界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徺中级人民法院赵德公证͘,语言诙谐的ʦ司法部公证律司许烈副司长,后来成为中国公证界权威的陈六书先生,才华横溢的翁腾环先生,曾编āű多种公证资料Կ身后萧条的法官张育海,墓֯铭中记载睶对公证事业贡献的谢冠生,曾兼任国民庲江龙泉地方法院公证处佐理͘的红色传奇人物王容海等等ı物命运与中国公证制度发展跌宕起,ļ得读ą进丶步深与究。最后,书对ү究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史ā近现代对外关系、婚姻家庭法、中国近现代法律文化等领域,也具一定的参ă价值Ă
书选用文献众多〱仅ĉ用了各类报刊ā֯书ā文集ā年谱ā档案ā法律规章汇编,Կ且选用了各ա史时期司法关编印的各种册ā杂志ā宣传资料ā告示Ă这些资料大多源于国内一些公共图书馆妱海徺图书馆ā国家图书馆、哈尔滨图书馆、南京徺图书馆ā上海社会科学院图书馆ā上海徺杨浦区图书馆、庆徺图书馆ā北京大学图书馆以ǿ上海档案馆、哈尔滨档案馆、庆徺档案馆ā南京徺档案馆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图书ā资料ā档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徺哈尔滨公证处、云南省昆明明信公证处、ā同志如上海司法局ա公证管理处处长光明先生也提供了宝贵资料Ă另外余还ĉ用了民间保存的公证文书、公证档案与公证关的物品等资料,这主要来源于自己购买的的旧报刊、旧书籍、旧资料等文献,构成了本书的资料基础。
由于资料等ʦ因,书没有收录同时香港ā澳门地区的重要公证编年史料,台湾地区的公证制度编年也着墨不多Ă因曾与俄罗斯学ą交流,为谨慎起见,书也未弿俄斯ү究ą的究成果〱些要的与公证有关的ա史档案,因分散各地或嵯关规定扶限,ո查阅,因此本书所录文献不少疏漏Ă加上资料众多,版本各异,错漏之处,还希读ą批评指正,以待日后再版时订正Ă另霶说明的是,个人以为,中国公证制度源自域外,与中国古代官方证明制度、中人制度有较大差异,故书不述中国古代官方证明制度、中人制度,直接从晚清述起,1980年以来的中国公证编年史留待第二卷¦后各卷Ă
今年是我从事公证工作的第21个年头,年岁日增,一无所成,愧家人。这小书勉强可以作为自己的丶个小小成果Ă最后抄录一句鲁迅先生在¦国小说史略ċ题记上的一句话,作为本序言的结尾ĂĜ大器晚成,瓦釜以久,虽延年ͽ,亦悲凉,校讫黯然,诚望杰构于来哲也。ĝ
二ć一九年三月十日夜
来源:布衣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