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日,香港特别行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基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ϸ通的Ċ2021年完善ĉ举制度(综合修订V条例》ֽ《条例ċVɡĊ条例ċ531日刊宪公,随即正生效。
林郑娥说ϸ署立法ϸ通的法案,公布法律,是行长官的宪制职权之丶。我在一年内行使关职权先后签署四项完善国两制ę在香港特区贯彻实施的法例或法律文件,深感责任大Ăĝ
该四项法例分别是2020年611日签署的《国歌条例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ϸ通、在2020年630日由行长官签署关公布并实施的¦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1年520日签署的《2021年公职ֽ参ĉǿ任职)ֽ杂项修订)条例ċ;¦日签署的《条例ċĂ
′׳例的生命力在于其是否得到准确及贯彻落实Ă特区府ϸ履职尽责,无畏无惧地枲ז执法,竭力维护特区的宪制秩序,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ĝ林郑月娥说,IJ感谢立法会Ě关法例,以及社会各界和普民对各项立法工支持。ĝ
完成条例的本地立法工作后,林郑月娥指特区政府目前的工作重点将包括防控新冠疫情,力求达致“清零”;依法筹备未来三场选举,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和公开地举行;以及推动经济复苏,并与立法会共同努力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 叶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