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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郭维新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郭维新被开除党籍。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5-12-30 0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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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卫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卫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商人老板借钱、借车、借房;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岗位调整、调转编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高价出售车辆;利用“一把手”职务上的便利搞权钱交易,在工程项目承揽、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卫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卫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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