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1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官方微信发布关于一审公开宣判“快鹿系”集资诈骗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单ո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快鹿集团ĝV、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份限公司(下称Ĝ东虹桥小贷公司”V、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份限公司(下称Ĝ东虹桥担保公司”V以ǿ被告人黄家骝、韦͎平、周萌萌、徐琪ֽ美国籍V等15人集资軾骗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Ă
同时,上海一中院对快鹿集团ā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軾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十五亿元ā二亿元、二亿元。对黄家骝ā韦͎平以集资軾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琪以ص诈骗罪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对ͨ萌萌等其余12名被¦以集资軾骗罪分别判处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ϸ2013年9至2015年8间,涉案人施建祥ֽ另案处理)为实施非法ص活动,组建个人实际控制的以快鹿集团为核心并统一管理东虹桥小贷公司ā东虹桥担保公司以ǿ金鹿系ā当天系、中海投系等融资平台的快鹿系集团。
上海一中院认为,3家被告单位及黄家骝等15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徐琪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又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造成近4万名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凤凰网WEMONEY 张国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