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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种子

失落的种子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01-01 1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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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的种子

春暖花开时,撒下希望的种子。每年的春耕生产季节,也是种粮农户期盼一年有个好收成,有农谚道:种子不好、丰收难保。

优良种子,要靠制种农户,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在制种基地,通过一荐荐的培育来完成。在宁波,农业科技部门对良种的培育尤其重视,并投入大量的财力和人力,育种团队耗时数十年,培育的“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种子,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好的种子,它才会被种粮大户如视珍宝。

今年4月,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称其制种基地农户违反制种合同约定,疑似擅自将公司委托制种的“甬优”种子进行截留,通过中间商非法买卖获利,严重侵犯该公司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甬优”杂交水稻种子,非正常渠道在社会上出现,也惊动了省厅领导。在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调度下,抽调区县(市)农业执法部门骨干,赴台州临海、天台和嘉兴平湖,与当地农业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调查,对水稻种植大户的杂交水稻种子来源,进行调查取证,实地抽取水稻样品进行基因对比检测。

既然有稻谷良种非法外流,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深感肩上的重担,勇于担当,于是到田头、农舍,对辖区内重点乡镇的水稻种植大户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生产记录,查看种子存量,追溯种子来源。

奉化区农业执法队接到信息后,到当地某家庭农场查获外流散装稻种,货值3.81万元,该农场负责人称散装稻种是从台州人黄某某处购入。

5月中旬,结合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从台州经销商处获悉的信息,执法人员在省厅统一调度指挥和当地农业执法机构配合下,对台州市临海、天台县部分种粮大户进行了调查取证,掌握了黄某某非法经营散装稻种的证据。后又在宁波鄞州某种粮大户处查获黄某某售卖的“甬优”散装稻种的违法证据。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种子专项执法协调小组,依托大数据侦查效能,执法人员经过秘密排摸发现,发现嘉兴平湖等地的水稻种植大户亦有散装稻种流入。

经检测,奉化、鄞州、临海、天台、平湖等地发现的稻谷种子,疑似“甬优”系列外流杂交水稻种子,均查证属实。并初步摸清了台州和嘉兴两条非法生产经营“甬优”系列种子的黑色地下利益产业链。

【责任编辑:杨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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